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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產學合作計畫書封面日期科務會議之前,合約書封面、起始日及計畫書裏起始日期皆須為行政會議之後

2. 通過科務會議後,請上簽呈會辦經校長同意完成簽呈後,完成之簽呈複本請mail通知育成中心提案行政會議。

3. 計畫之申請或展延之簽呈流程如下(若有物品 請於會計室後加簽總務處)

科主任—>育成中心辦事員—>技術合作處研究發展組組長—>技術合作處兼育成中心主任—>會計室秋華—>會計主任—>秘書室 瑋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