ê通過行政會議後請一個月內申請合約書用印及匯款。
114年8月-12月 育成中心產學合作計畫提行政會議收件時間。
114學年第4次行政會議收件時間 114/10/25,(計畫起始日為11/19以後),審核完成後10月底提供資料至秘書室。
114學年第5次行政會議收件時間 114/11/25,(計畫起始日為12/17以後),審核完成後11月底提供資料至秘書室。
1.產學合作計畫書封面日期為科務會議之前,管理費之編列請以計畫總經費計算(ex:總計畫10,000元,管理費10%,請算成其他部分費用為9,000,管理費1,000),合約書封面、起始日及計畫書裏起始日期皆須為行政會議之後。
2.通過科務會議後,請mail及提供相關文件(須檢附簽名或蓋章後產合計畫檢核表)至育成中心,育成中心及會計室審核無誤後提案行政會議。
3. 計畫展延之簽呈流程如下
科主任-->育成中心辦事員-->育成中心主任-->技合處主任-->會計室 秋華-->會計主任-->秘書室 瑋庭
( 因文件修正及行政會議提案皆須時間,資料請提前於育成中心產學合作計畫提行政會議收件時間前2週提供,謝謝)
4.行政會議通過後請先將合約書及計畫書由對方先用印,再至本站表單下載—>產學合作下載用印申請表,連同產學合約書(一式三份)、產學合作計畫書會辦育成中心及秘書室合約及計畫書用印。